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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牵绳 主人领罚单 罚款50元 系我市开出的第二张罚单

  6月20日下午,市城管局菱湖风景区大队一中队工作人员在莲湖公园日常巡查时发现一只小狗公园里游荡,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捕捉。捕捉过程中,小狗的主人陈某前来认领。随后工作人员还发现陈某的狗还未办理犬牌,工作人员及时联系陈某社区的宠物医院,督促陈某办理犬牌。

  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教育,并明确告诉陈某,其违反《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二)项规定,携带外出的犬只未佩戴犬牌或者拱带携带犬只外出未系犬绳,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安庆市城管局菱湖风景区大队办公室主任查卫峰说:“目前我们还是以教育为主,所以按最低限处罚。”陈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接受了城管部门50元罚款的决定,并表示以后携犬出门一定记得牵绳。

  这是我市第二张因为未牵犬绳开出的罚单。6月15日下午,安庆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在宜城水岸附近发现一条未牵犬绳的小狗在街头乱窜,工作人员立即将其捕捉。6月16日上午10时,狗主人前往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据她介绍,前期她已经按照要求给狗打了疫苗并佩戴犬牌,由于疏忽大意出门未牵犬绳,安庆市城市管理局据此开出首张罚单。

  查卫峰介绍,安庆市城市管理局执法支队已成立专门捕犬队伍,对安庆市不文明养犬现象进行常态化巡查管理,发现不文明养犬市民将对其实施相应的惩罚,如果发现流浪犬,会移交安庆市执法支队,再转移到红水塘养犬基地收容。

  《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我市多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成立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全市养犬管理工作。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贯彻实施《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通过大力宣传教育,积极倡导依法、文明养犬,建立养犬管理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

  截至6月17日,我市已累计申请养犬登记4511只,其中微信公众号申请登记3108只,现场申请登记1403只。累计发放犬牌2544个,植入芯片2499个。

 

(全媒体见习记者 孙佳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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