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河长办了解到,近年来,经属地创建、县级初验、市级验收等程序,2021年创建市级幸福河湖497处,加上2020年创建的526处,目前全市共建设市级幸福河湖1023处。
2021年创建的市级幸福河湖中,桐城市68处,潜山市120处,怀宁县60处,岳西县80处,太湖县80处,望江县40处,宿松县24处,迎江区8处,大观区4处,宜秀区10处,安庆经开区2处,安庆高新区1处。
市河长办要求,各地需加强对市级幸福河湖的常态化管护,确保幸福河湖质量不降低。市河长办将适时开展“回头看”,对因管护不力造成不符合标准的河湖将实行摘牌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全媒体记者杨一 通讯员 韩志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