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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医保费 最大可为企业减负4000多万元

  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我市实施《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方案》,切实减轻企业成本负担,对2020年2月起全市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初步测算,我市此次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最大可为企业减负4000多万元。

  此次,桐城市、潜山市、怀宁县、宿松县、太湖县、望江县减征期限为5个月,市区和岳西县为确保待遇稳定和基金平衡不实行减半征收。

  为了让企业减压,我市对受疫情影响,缴费人无法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可继续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补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且2019年按时足额缴费的企业,经申请、认定并签订缓缴协议后,可缓缴职工医保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我市本次实施减征和缓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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