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湖法院立案庭接待了一位来自云南的当事人张某某。
据张某某诉称,其与吴某某因生意认识,2010年双方达成合作意向,由张某某从云南运输当地独有的树苗贩卖给吴某某,后经结算吴某某尚欠张某某树苗款一万余元,并出具了欠条,张某某多次讨要,吴某某一直未予给付,并且态度恶劣。无奈之下,张某某手持那张已经发黄、折痕斑驳的欠条来到法院起诉对方。
立案庭的法官收到材料后当场受理了此案,考虑到当事人大老远跑来不容易,就试着电话联系吴某某是否能来调解,刚开始吴某某极不配合,扬言奉陪到底。调解员苦口婆心地劝解将近一小时,对方终于答应第二天来法院调解。
次日一大早,双方当事人都来到了法院,张某某见到了欠款人,积累了长时间的负面情绪瞬间爆发。
调解员见此情况,决定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调解,一路由经验丰富的法官和调解员做张某某的工作,一路由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与年龄相仿的吴某某交谈。通过拉家常的方式平复当事人的心情,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基本达成调解意向。最终吴某某向亲戚朋友借款凑齐后当场通过手机向对方支付了全部欠款,这起案件即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