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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郁闷,快递放门房竟丢了

  “前几天让快递员把我的快递放在小区门房,事后我去取快递时,包裹却凭空消失了。”10月21日,家住迎江区东部新城某小区的林新伊女士向记者反映她遇到的一件蹊跷事儿。

  “上周我网购了一把拖把,周一我接到快递员电话,告诉我快递到货了,因为拖把尺寸比较大,丰巢快递柜里装不下,于是快递员准备将快递直接送到我家。可不巧的是,快递送达时,我正好在县里出差,家里没人能收快递,所以我便让其将快递存放在小区门房。可是昨天待我去取时,快递却怎么也找不到了。”

  林女士表示,“我工作比较忙,后来过了好几天,我才想起包裹的事情,但我去找的时候,包裹已经不见了。门卫说,的确有一些大件包裹被快递员放在门房,也时不时有业主前来领取,但是业主都是直接将快递拿走,他们也没有去核实到底是不是收件人取走了快递。”

  事后,林女士还立即联系了此前送该包裹的快递员,对方却表示,包裹已经按林女士的要求放在门房里了,他也不清楚这件包裹的去向。“遇到这样的事,还是挺郁闷的。”林女士坦言,由于拖把价值不高,加上的确是她让快递员放在小区门房的,快递遗失的事儿她也不会再追究了,只是借此给自己提个醒,下次不能轻易将快递存放在门房里了。

  网购的商品还没见到影儿就不见了,其中的责任该由谁来负?记者了解到,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这意味着快递员如果未提前征得收件人同意就随意将快递存放在快递柜、代收点等地方,一旦快递物品丢失,则应由快递公司承担相应责任。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没有保价而丢失的邮件,消费者通常得不到全额赔偿,市民在网购贵重物品时,最好对物品进行保价,并且跟快递员面对面进行现场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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