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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部门投资服务80问: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如何管控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必须取得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及重金属(涉重行业)污染物总量指标。各类污染物新增总量指标的置换指标,原则由各辖区五年规划期内重点工程污染物减排项目产生的减排量自行解决。其中造纸及印染行业的总量置换指标须采用五年规划期内工业项目减排工程产生的减排量,不得使用生活及其他减排工程的减排量置换。对未完成年度水主要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地区暂停涉水污染物排放的环评文件的审批。

  市生态环境局总量管理部门对置换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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