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岳西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冯某某等三人敲诈勒索一案中发现,2018年岳西县政府发布的《禁止擅自开挖山体(坡地、河道)运输、销售砂石的紧急通知》落实不够到位,非法洗砂、采砂,向外运输非法采挖的砂石土的现象仍然存在。受利益驱使,部分人员私自采挖风景石、砂石,向外地倒卖河砂,甚至滋生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
为此,岳西县法院结合自身审判经验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向县水利局、姚河乡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书指出:建立乡、村、组三级信息网络,做到信息畅通;落实巡查制度,做到河道排查无缝对接;建立全面联防管理模式,形成群治群防新局面;鼓励群众举报“保护伞”、“砂霸”线索,建议两单位加大查处和管理力度。
姚河乡党委政府接到司法建议书后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并提出六条砂石管理措施:实行河道采砂网格化管理,并安排乡干、村干进行责任包保;通过乡村联动、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方式对境内河道加强巡查;出台砂石管理“六个一律”要求;建立联防管理模式;加大查处力度;规范采砂取砂。姚河乡政府还表示,将按照“一案三查”要求,对涉案人员的直系亲属进行排查,深挖“保护伞”,坚决做到打“伞”、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