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获悉,我市自5月1日起全面落实社保降费减负政策,当月为全市企业及职工减负8259.35万元。
自5月1日起,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含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当月为全市参保企业(未统计机关事业单位)减轻养老保险缴费负担2930.89万元。
我市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现行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再延期一年。即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失业保险总费率仍按1%执行,工伤保险费率仍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50%。5月份,为全市参保企业分别减轻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负担1053.34万元、525.55万元。
同时,我市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与降低费率形成叠加效应。自5月1日起,以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按照60%和300%的比例分别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5月份,为全市企业单位及职工减轻社会保险费缴费负担各1083.9万元、464.62万元。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5月份为全市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减轻社保缴费负担共2201.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