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下午,由安徽大学、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主办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行政处罚权研讨会”在宜举行。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模式在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交易成本最小化、锻炼专业人才队伍、预防贿赂腐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但集中监管部门在履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方面,却存在较大争议,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部门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因法律法规授权,直接具有行政处罚权;二是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部门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不直接具有行政处罚权。
此次会议的举行将有助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高行政监管水平,依法行政,加快实现公共资源阳光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