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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车辆 救援服务收费有“谱”了

2012-1-31 20:13:38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热线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为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和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日前市物价局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对我市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进行规范,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市范围内高速公路拖车、吊车、抢修以及车辆停放收费都有“谱”了。
当事人有权选谁来“帮忙”
        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工作由高速公路经营单位统筹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施救工作由其建立的专职救援队伍承担。交通执法单位不得将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指定给社会救援机构实施并收取费用。
        当事人可以选择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救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指定救援机构,不得妨碍和阻止当事人委托的救援机构进场服务。
按五类车型 不同服务不同收费
        据悉,根据省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依据客车、货车座位或载重量的不同,将其分为一、二、三、四、五类车型,收费标准相应递增。
        该负责人还表示,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提高服务及收费的透明度,按规定及时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实行亮证收费,对于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乱收费的,市物价局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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