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借款不是用于经营,而作为赌资挥霍。近日,犯罪嫌疑人汪某被枞阳县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汪某在乡村经营菜籽油厂多年,远近闻名,效益一直很好。然而,自2007年下半年起,汪某逐渐沾染上赌博恶习,整天沉迷其中,无心经营,导致油厂逐年亏损。2008年3月至2010年2月,汪某谎称扩大经营的需要,向亲朋好友四处筹集资金,并承诺以高利息回报。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汪某便筹集资金59.62万元;名为经营油厂,实际上除部分用于支付利息,其余全部用于赌博,挥霍一空。
法院审理认为: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并将集资款用于赌博违法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集资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汪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17日该判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