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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一社居委主任违规"操作"低保被查处

2011-11-4 19:31:53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热线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10月30日,一市民来电:家庭困难的社区居民向社居委申请低保,社居委主任说不符合条件,而社居委主任却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根本不符合条件的弟弟办了低保,并且帮其搞到了一套廉租房。这真让人气愤。希望市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据反映情况的这位市民介绍说,此事就发生在市花亭南村社区,当地社居委主任的所作所为,近期已被人在网上发帖揭发。10月31日,记者在安庆市民心声(网络问政)平台上看到了这个帖子,发帖时间为10月9日。
  发帖人自称是花亭南村居民,今年五十多岁,夫妻二人都无工作,他向花亭南村社居委申请低保,社居委刘主任说他家不能享受低保。但刘主任的弟弟刘某夫妇都是“70后”,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也一直在工作,多年来却一直在吃低保。而根据国家低保政策规定,他们是没有资格享受低保的。更令人气愤的是,刘主任还利用职权,为其弟弟在市集贤北苑搞到了一套廉租房,而刘某在花亭南村有一套私房,根据廉租房规定,他根本就不符合享受条件。
  就此反映,记者10月31日从市花亭路街道办事处了解到,该办事处接到上述反映后,已进行了上门入户调查。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花亭南村社居委刘主任的弟弟刘某是花亭南村居民,全家三口人,家庭条件一般,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其于2008年12月申请了廉租房,并在申报时隐瞒了其妻子名下的一处38平方米的房产。为此,花亭路街道办事处已上报有关部门取消该户低保待遇,并收回廉租住房。
  11月1日,记者从市大观区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刘某的廉租房已被收回,低保资格也已被取消。目前,花亭路街道办事处已经对涉事的社居委主任作出停职检查、通报批评的处理。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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