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本地快讯 >

一季度立案查处“两非”案件81件

 家住太湖县弥陀镇白洋村的余某夫妇早在2005年结婚、2006年3月生育第一个女孩。2009年10月,余某在弥陀镇计生办申请办理了二孩生育证,凭二孩生育证取环后于2010年3月怀孕。
  2010年8月,余某夫妇来到在深圳打工的姐姐住处,经过其姐姐余某和同乡刘某的介绍,先后在深圳市蛇口火车站附近一退休医生开的诊所和南园村附近一家私人诊所,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鉴定结果为女孩。随后,余某通过南园村私人诊所医生介绍,到南园村附近一家诊所进行引产并产下一女婴。了解此情况后,太湖县“两非”案件审理工作小组于2011年2月份专程赴深圳进行了调查取证,经调查,余某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并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太湖县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太湖县人口计生委主任办公会联席会议研究,对余某的姐姐以及同乡刘某分别处以五千元的罚款。目前,此案已移交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当事人余某也将受到处罚。
  记者从市人口计生委了解到:为扎实开展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的势头,我市继续采取有效措施,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两非”(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选择终止妊娠)行为,一季度全市依法打击“两非”行为成效显著。截止到3月31日,共立案查处“两非”案件81件,结案67件,涉及党纪、政纪处分5人,没收查封医疗器械143件,经济处罚44人、罚款29.5万元,吊销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医师证书2件。
  据悉,市人口计生委还将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的合作,加大“两非”案件侦破力度,严厉惩处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严厉惩处溺、弃、残害女婴和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及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