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望江县检察院依法批捕并提起公诉的杨张军涉嫌合同诈骗案一审已告终结,主犯杨张军被望江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2万元。所诈骗的134万元已全部追回并及时发还两受害企业。
2010年1月,望江县公安局接到报案,该县开发区雷池纱业有限公司和安徽英贯豪纺织有限公司在与浙江兴航纺织有限公司签订履行棉纱购销合同过程中,被该公司法人代表杨张军骗去棉纱近120吨,价值134万元。警方随即立案侦查,将杨张军抓获。
公安、检察两部门经过合作,迅速查明犯罪嫌疑人杨张军涉嫌诈骗的犯罪事实:该杨系浙江省诸暨市人,曾为浙江兴航纺织有限公司(该公司系一无场地,二无资金,三无人员的“三无”公司)法人代表,2009年8月至2009年10月间,其与望江雷池纱业有限公司签订棉纱购销合同并骗取棉纱六车;期间又以同样方式骗取安徽英贯豪纺织有限公司棉纱一车,合同价值总计134万元,然后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所得款项用于抵债及挥霍。
犯罪嫌疑人杨张军归案后,为防止货款流失,检察院派员协同警方奔波至浙江诸暨等地,在当地检察、公安机关的积极配合下,追回赃款134万元并及时汇到两受害企业账户,避免了两企业的重大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