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年的时间内,如果您一直都是遵纪守法的驾驶员,那么,新年伊始,您将有可能被奖励一台崭新的轿车”,12月30日上午,安庆市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我市交警部门在全市首次开展“驾驶人无交通违法记分奖励轿车活动”。
“凡安庆市人(含七县一市)于2009年12月31日前,在安庆市车辆管理所申领A1、A2、A3、B1、B2、C1、C2有效驾驶证的,且在2010年1月1日零时至2010年12月31日24时时段内无交通违法记分记录(即记分分值为零)的驾驶人都可参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驾驶人,2011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11年1月15日24时止,可通过互联网登陆安庆公安交警社会服务网(http://www.aqjj.gov.cn/index.asp)或安徽交警在线进行报名。本次奖励活动将产生一等奖一名,奖品为轿车一辆。届时安庆市交警部门将邀请市公证处公证员现场对摇奖产生的奖项进行公证。
安庆市交警支队宣教科科长史良学提醒,符合报名条件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奖励活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处于待处状态;驾驶证未按期提交体检证明的;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的;登记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未按规定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或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全市公安交警、协警和交警部门聘用的工作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无记分奖励活动。
据悉,本次活动的举办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增强我市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法制、安全和文明意识,构建平安、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激励、引导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遵章守法、文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