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安晚报 点击数: 日期:2008-4-5 10:26:36
为带女友外出潇洒,滁州18岁少年小莫(化名)竟然自编自演了一幕“绑架案”,对自己贫困的母亲进行勒索。然而,无知的小莫不仅没有达到目的,还要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付出沉重代价。4月2日,滁州市琅琊区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
无知少年导演“绑架案”
虽然小莫今年才18岁,但他已经外出打工2年,自认为有着丰富的社会经验。去年下半年,小莫谈了一位女朋友,但女友的家人却不同意两人交往。为了在女友面前显出自己的“实力”,小莫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1月10日,对于小莫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当晚8时左右,小莫的姐姐从外面打来电话,称其有事晚上不回家了,并且手机也没电了。得知这个消息后,小莫当即决定导演一幕“绑架案”,“换种方式向母亲要钱”,以便带女友外出潇洒。
当晚,小莫便向母亲谎称姐姐遭人“绑架”,要求拿出10000元赎人,否则姐姐将被糟蹋后再卖到外地。随后,小莫又以手机铃音充当电话铃声,装作多次与“绑匪”进行对话,对于儿子的“表演”,惊慌失措的母亲并没有看出丝毫破绽。
警方大动干戈寻“绑匪”
然而,“绑匪”所要求的万元赎金对于小莫的母亲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无奈之下,焦急的母亲不得不向远在定远县的两个弟弟求援,让他们速速带钱前来赎人。
1月11日上午,就在小莫的两个舅舅赶往滁州期间。小莫又对母亲谎称,“绑匪”要求必须由他本人前往交易地点与“绑匪”见面。焦急的舅舅打来电话安慰说,他们已经报了警,让小莫尽量与“绑匪”周旋。听说舅舅报了警,小莫十分紧张,当即将手机关掉。由于不甘心失败,之后又给家人发信息称,自己也可能被绑架,并让家人将钱打入一个银行卡中。
两人连续被“绑架”!接警后,滁州警方丝毫不敢怠慢,立即调动了40余人的多种警力对可疑地点进行布控,并对相关可疑人员进行调查。然而警方调查结果显示,小莫的姐姐并没有被绑架,而且小莫让打钱的银行卡虽为周某所有,但却为小莫所使用。
“绑匪”竟是“未成年”
1月14日下午,自知闯下大祸的小莫在家人的陪同下向警方自首,随后这起“绑架大案”真相大白。然而,在小莫看来自己导演的这起“绑架案”只是“换种方式向家人要钱”,殊不知已触犯了法律。
4月3日,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由于案发日期离小莫18周岁生日还差4天,按照法律规定应属于“未成年”,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无论如何,小莫都要为自己的无知行为付出代价。